2008-03-16
朝阳区百子湾后现代城1708存在产权纠纷,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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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看我BLOG的人都注意到最近在我BLOG上有人频频留言了,不好意思,此人就是我正在买的小房子的房主,化名大晴天(或者是AJIAO?). 此人的厉害,想必诸位看官也了解了一二. 明明是爆单不成,却要污蔑我用最低价格买他家房子. 去年5月时买的房子,当时的价格是12000一平米, 签定合同的当日我就交了全部房款的1/3作为首付.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明余款以贷款形式支付.怎么到今日成了最低价格买他家的房子? 倒是这位房主声称她要移民,提前还款需要一个月时间,要拿我的首付款去付余款,一个月后房价涨上去了, 她就变了卦. 说好了第二天去过户,忽然就人间蒸发,扔给我一条短信: 房子的事请和我律师联系.
所谓的阴合同,了解北京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买卖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儿. 更别提在这宗交易中,因为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份阴合同早已及时中止了. 没想到这却成了她反悔的借口. 房主大人,合同是一起签的,这家中介还是你选择的,你和中介接触在先,你居然说你蒙在鼓里? 我还没说你唆使中介欺骗买方呢.不过也幸好我及时终止了这份阴合同,否则估计她现在要告我逃税了.
本来,北京房子这么多,房主要爆单, 我也不一定就非买这间房子. 但是这位房主说, 她既要单方终止合同又不愿意支付违约金. 去年时我曾幻想通过协商解决, 告诉她如果这房子她觉得卖得便宜,我愿意多支付首付款;如果她确实不愿意卖房子,就请把首付款和违约金还我. 谁知她却觉得我软弱可欺, 抢先起诉我. 诉状上说我们的买卖关系已解除,我没有权利居住在这间房子里,要求我搬出房屋.
好,既然按房主所说,买卖关系已解除,那请问房主大人,解约合同在哪里? 当日签定合同时你亲手给我钥匙,又在房屋交接清单上亲笔签字, 到你反悔时我就成了强占房屋? 你说已经解约,怎么不见关于解约后房屋如何交还的文字?
2007年年底,一审法院判决我们之间房屋买卖关系依然存在, 我居住此房屋合法.房主不服,继续上诉.这是房主行使正当公民权利,本无可厚非. 但既然上诉,就安心等待二审判决结果.谁知道房主大人却等不及二审开庭,着急撬了房门的锁.
接着说说换锁事情的下文吧. 房主说她通过110换了锁.那是,没过户的房子,她又没告诉警方这房子存在产权争议. 那日我与房主协商不成,只好报警. 因为情态复杂,民警也不能帮我把锁换回来,只是传唤了她, 让她帮我开了房门拿走急用物品. 谁知道房主拿了个数码在房内照来照去,意思是怕我讹诈她. 我当时说:如果我真想讹诈你,我现在就说这房内有20万现金丢失,谁知道她竟然无耻地说:"我想你也不会这样做."
房主同志,您是料定了我不会讹诈您您才撬的锁吧? 不过事实上,房间里真的少了东西,一个老款的数码相机和一架小望远镜. 假如换锁的人是我,我想我早已不知道被安上了多少盗窃的罪名.
房锁被换,对我不利,因为如果他们在此期间将房屋卖于下家,我只能再次起诉他们一房二卖.又是漫长的过程. 我在房门上贴了张条子:此房有争议,切勿购买. 希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止这个结果发生.
几日前想起这一切,又觉得打官司费时费力;人家费了这大的力气不把房子卖给我,我又何必一定要买这房子.还是和谈为上,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愿意支付违约金和这大半年来拖着我打官司的经济损失,我就愿意解约.谁知却被人污蔑为意图敲诈.既然如此,又何必俏眉眼做给瞎子看.他们如果一房二卖,大不了我再主动打场官司罢.
只是不知道在这个节骨眼上,会不会有人糊糊涂涂地买了这房子.房锁被换后.我去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申请预告登记,却得《物权法》虽然去年10月1日就实施了,但具体实施办法却还没下达,所以预告登记目前只是理论上可以,但实际上无法操作.我只能向法院申请冻结此处房产,但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快,法官也还要审核.国家机构的庞大与缓慢,超出了我的设想.
如果诸位看官身边正好有人要买二手房,麻烦告知吧,不过想在北京买间小房子,却引来这多风波. 二手房交易果然水很深. 这件官司结束,我都能转型做房产记者了,算是探了一次水.令我骄傲的是,我没有被任何人的威胁谩骂和污蔑吓倒. 房主说的很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谁是谁非,终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P.S: 这半年下来,却发现房主的一个思维习惯:事事抢在头里,以为先动一定能占先机.以及把别人的厚道当作傻. 官司开打后,他们居然质问我, 你有理怎么不先告我们违约,并嘲笑我是被告.是,我没先起诉是因为当时还在幻想能通过谈判解决呢. 我不愿意先打官司,是觉得打官司太麻烦. 至于原告,被告,难道你们忘了?中国还有句话叫恶人先告状呢. 有趣的是,明明是房主先打的官司,官司输了,房主不说反省自己,却污蔑我靠社会地位欺负他们. 好,我赢了,是我仗势欺人;我输了,是我罪有应得. 房主莫非觉得自己是美国? 规则全是自己定的?
说起社会地位,这可更有趣了.房主的老公是名设计师,自称北京的万达索菲特酒店的设计是他做的. 一个接得下万达索菲特酒店大单的设计师和一个靠卖文为生的记者相比,社会地位低到哪里去了? 我是有想象力, 但再有想象力也不过是个自种自食的劳动妇女,比不得房主,有这般能干的老公,不用工作,有大把时间用来算计别人.
房主不断叫嚣,你不是媒体从业人员么? 你怎么不去找《法制晚报》,《七日七频道》等相关媒体曝光.意思是我不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来对付他们,就是理亏,不是理亏就是傻瓜. 关于这等泼皮思维,《水浒传》里描写得比我详细. 我是想过求助同行来的,但是同行报题也是要有新闻点的, 二手房爆单事件过去的一年里全中国没有上千也有上万. 我没发觉得我的事情特殊到哪里去. 倒是房主如果觉得自己有理无处诉,可以主动联系这些希望出现的地方.我一定积极配合出镜,让大家来评理,是谁在欺负谁.
本来不想与人争, 孰料被人逼入这样的境地. 还是父亲说的好,这件事会帮助我了解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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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有事说事,何必进行人身攻击;
有合同上法庭讨公正,何必在别人博客里乱撒野.
真是倒足人心情.
1.我们亲爱的ajiao 姐姐,你知道么,现在的社会上什么最重要么!是信誉呀,你们都有白字黑字的“合同”,信誉就是合同。你这个ajiao 姐姐是咋回事呢!!
2.在一般民事纠纷中,被告和原告是同等地位,无什么高低!亲爱的ajiao |姐姐,让你的律师给你讲讲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吧。
3.可爱的有着小资味道的小马记,如果真是狡诈的小人也,不会事情发生了这么久,现在才在她的博客上说这件事,你说是不是亲爱的ajiao |姐姐,你还特勇敢的在她的博客小家,闹一闹,写一写,亲爱的ajiao |姐姐,做人要宽容,要大度些么。ajiao 姐姐,你如果真想在有着小资味道的小马记博客小家闹一闹,ajiao 姐姐你是不是有点像pufuya!什么事情在什么地方说么。就是你写一写也无妨,可爱的小资味道的马记也不和你一般见识。
4.亲爱的ajiao 姐姐,如果你的丈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画出了和谐的伟大建筑设计图后,对方无视信誉(合同),ajiao 姐姐你心里是啥滋味呀!是不是。
5.有着小资味道马记,在社会上只是一个小资地位,作为ajiao 姐姐你是中产的地位是不是,做什么事友好第一,不能狡诈第一呀。人要和谐么,人才是美丽魅力的女人么。
特注:我和有着小资味道马记素不相识,ajiao 姐姐看到后,会觉得我袒护这可爱的马记,是因为ajiao 姐姐的你现在在用信誉和人打交道,你这样的信誉代价太大了。如果ajiao 姐姐移居国外,很危险的,国外才是正真的合同(信誉)第一呀!
呵呵
戎戎坚持,象那种小人不见棺材不落泪,不用对那种人客气,别对那种人手软。
跑人家博客上挑衅很无耻。
周身被学法律的人包围,这种事交给他们去作吧.
而自己,偃旗息鼓也好,被人视作投降也好,都不如但丁说的那句走自已路,让别人说去来得洒脱呢.
生闷气最不值:)
我喜欢那个每天在blog里流露真性情,偶尔还会像小女子般娇憨的马普尔小姐。我欣赏一个id用马普尔小姐的女子。虽然我最喜欢的是波罗。
是非我不想说太多,我相信,舆论不能影响司法公正,不管是坏的舆论还是好的舆论。静待结果吧,马小姐。
不过,我并不赞成马小姐删留言。因为留言一删,即便是感情上站在你这边的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我并非对人双重标准,只是希望你在这场混战中站的位置更有利。
有句话说的好:不怕神当对手,就怕猪当队友。
嗯,这段留言您也可以删。^_^。
我的每一句话,都有证据, 人证物证俱在,开庭时自会呈送.
你对我的指控,除了骂人和发泄,有什么证据? 有什么法律依据?
马普尔小姐厚道,要是我早就封了你的ip了
在生活中造成麻烦不说,还在blog上捣乱
真的是有完没完啊?
这个世界最怕的是对“钱”这种东西看不开的人
为了这个,他们什么都能做出来
其实我觉得你是否有些抑郁症,像马小姐描述的这样的偏执
应该是种强迫症,我真的建议你去看心理医生
谁与你有纠纷,如果不是工作上的,我想不应和“记者”这个抬头有什么关系,你是否也需要一次人肉搜索,来公布你的个人信息呢?
虽然没什么能做的,但是精神上一定支持你啊!!